在将电子邮件作为服务发送给其他人时,是否应该使用回复标题?
假设我们有一个作为中间人的应用程序,允许A公司向客户发送报告。
A公司 – > B公司(我) – > A公司的客户
获得报告后,我们发送电子邮件通知给收件人,但他们必然来自我们公司的通知电子邮件地址例如
joe.bloggs@a.com – > notifications@b.com – > peter@c.com
现在,客户倾向于回复那些电子邮件通知,希望他们回到公司A发送报告的人。他们最后回到我们的地址notifications@b.com。
一个简单的解决scheme可能是更改我们发送给相关公司A地址的通知上的回复标头
joe.bloggs@a.com – > notifications@b.com [回复:joe.bloggs@a.com] – > peter@c.com
但我主要关心的是:
- 在“发件人”和“回复”字段之间的电子邮件地址和域名完全不一致可能会使垃圾邮件或networking钓鱼filter更加迫切地标记电子邮件
- 不是所有的电子邮件客户端都可以尊重“回复”字段,当用户实际点击“回复”时,只需使用“发件人”。 较less关心,除非广泛。
这些担忧是否都是成立的? 或者,我还有其他问题吗?
您可能需要考虑将客户姓名放在“ Sender
标题中的“ Sender
标题和地址中:
From: Company A <joe.bloggs@a.com> Sender: notifications@b.com
大部分邮寄者都会将其作为“来自A公司的notifications@b.com”,这是准确的。 然后A公司地址的Reply-To
将不会显得不合时宜。
从RFC 5322 :
“From:”字段指定消息的作者,即负责撰写消息的个人或系统的邮箱。 “发件人:”字段指定负责实际传输消息的代理的邮箱。 例如,如果秘书要给另一个人发送信息,秘书的邮箱将出现在“发信人:”字段中,实际作者的邮箱将出现在“发信人:”字段中。
我用gmailtesting了dkarp的解决scheme,并将其过滤为垃圾邮件。 使用Reply-To头部 (或者,虽然gmail显然不需要它)。 以下是LinkedIn的做法:
Sender: messages-noreply@bounce.linkedin.com From: John Doe via LinkedIn <member@linkedin.com> Reply-To: John Doe <John.Doe@gmail.com> To: My Name <My.Name@gmail.com>
一旦我切换到这种格式,gmail不再将我的邮件过滤为垃圾邮件。
这是为我工作:
Subject: SomeSubject From:Company B (me) Reply-to:Company A To:Company A's customers